来源:二三里资讯
2023-02-15 13:00:27
据椰城交警:
(相关资料图)
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营造文明和谐、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、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,饮酒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,处以罚款50元处罚。
以下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,安全出行。
姓名:祝某川
车牌:海口124554
身份证号:5129251970****1519
酒精检测值:53mg/100ml
姓名:程某才
车牌:海口0202125
身份证号:3210251964****8258
酒精检测值:150mg/100ml
姓名:苏某明
车牌:海口002610
身份证号:4600361979****0811
酒精检测值:153mg/100ml
姓名:符某
车牌:海口607326
身份证号:4600221968****2714
酒精检测值:37mg/100ml
姓名:王某龙
车牌:海口0071805
身份证号:4600271972****0836
酒精检测值:92mg/100ml
编辑:钟玲
关键词: 电动自行车